2005年9月2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女子酒后耍泼 翻车还打民警
戴建东 郭文锦

  与朋友相聚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,但金华女子傅某却借酒闹事,不仅推翻了多辆停放在路旁的摩托车,还将前来处警的民警打伤。近日,涉嫌妨碍公务的傅某被婺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。
  9月12日晚9时10分许,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:金华火车西站附近某宾馆门口有人在推翻摩托车闹事。民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,只见一名醉酒女子在不断推翻摩托车,情绪异常激动,已有多辆摩托车躺在地上。与该女子一起的一名男子正在和一位摩托车车主协商赔偿事宜。民警见状,立即上前进行劝阻,并欲将该女子劝进酒店大厅休息。对于民警的好言相劝,该女子非但不听,反而狠打了民警两个耳光,并将民警推倒,还试图去咬民警的手,幸好被围观群众拉开,但仍使民警多处挫伤,右脸红肿,造成轻微伤。之后,上前劝说的酒店保安等人也被该女子打了耳光。
    民警随即向所里请求增援,派出所出动了多名警力,才将该女子强制带回所里。到所后,该女子仍未冷静下来,不仅大喊大叫,还捏造事实,恐吓民警,甚至将派出所内的一张木制沙发毁坏。经查明,该女子名叫傅某,32岁,金华市区高畈村人。当天晚上,傅某与四五个朋友一起喝酒,不胜酒力的她竟喝了两瓶红酒,结果醉得一塌糊涂。鉴于傅某的所作所为已构成阻碍公安机关执行职务,必须承担和正常人同样的法律责任。
    警方劝戒广大市民:喝酒时一定要量力而行,且勿贪杯多饮,以免酒后滋事,并要控制好情绪,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。